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00:00起至6月20日24:00止,报考人员应在上述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 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每天09:00—11:30,14:00—
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报考人员必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3、确认地点为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乘坐公交车24路、25路、27路、32路、38路、42路、55路、66路、301路至桃源居站下车。
二、报名材料
1、网上预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报名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三、其它事项
1、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报。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2、异地报考人员不必提交暂住证及工作、学习单位证明。
3、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260元实行网上支付。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支付系统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四家银行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服务。报考人员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报考人员只有进行了网上缴费后才能生成网报号,整个报名流程才算完成。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或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zjsft.gov.cn)下载并查看浙江考生网上报名流程演示录像、报名流程图、网上交费注意事项等。
4、报考人员经初审合格当场领取准考证主证,并在8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到司法部网站用A4纸(半张)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只有齐备了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5、在我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港澳居民欲在我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在我省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6、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查阅5月30日《法制日报》,亦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或温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ifa.gov.cn/)查询、了解有关规定。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88368816、88369543、88372391、88369548)即日起接受咨询。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