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黄乐晓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8-12-16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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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乐晓,女,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乐清市“12348”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4次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被评为温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党员。
该同志自担任主任职务以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规范援助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方便群众,建立了沿街落地援助大厅;为扩大援助网络,建立了9个专业法律援助站,31个乡镇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建率达100%),753个村居法律援助点。其所领导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从2002年的80件增长到2007年的415件,增速高达418%。该同志个人也办理了大量援助案件,2003年至2007年被聘为乐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多次参与乐清市政府重大信访案件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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