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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网络法律咨询解答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13浏览次数:

    2004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利用“148”网上法律咨询论坛,不断投入人员解答、集体讨论疑难问题、定期进行回顾工作,加大网络法律咨询解答工作力度,使“148”法律论坛成为弱势群体及时、便利的法律知识提供者,成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手段。


    一是解答网络法律咨询的数量逐年上升。2007年,解答了94位咨询人通过“148”论坛所提的140个法律问题,比上年增长了55.6%,而2006年比上年上升了100%。这些咨询人中有村民、退伍军人、外来务工者、个体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小区业主、消费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的考生等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

    二是解答网络法律咨询问题的类别逐年增多。所解答的法律问题涉及面很广,有劳动、婚姻、经济、消费、土地、刑事等各个方面。主要可分为五类: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希望得到帮助的;误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所要求的权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工作生活中碰到问题,需要法律指引的;法律爱好者对某个法律法规有不解之处,要求解疑答惑的;因感情上、生活上的纠纷引起的。

    三是解答网络法律咨询的深度逐年加强。就同一个问题多次答疑,形成互动问答、连问连答、多次回答的良好局面。2007年就同一个问题互动问答的6次、连问连答的10次、多次回答的24次,分别比上年上升50%、12.5%和41.2%。

    四是解答网络法律咨询的形式逐年多样。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咨询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法律作出以下五种不同的解答: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其下一步办事所用;告之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简便有效的维权途径;耐心向其解释,消除与他人之间的误会;与咨询人进行平等讨论,理清维权思路;与之约定,直接向其提供非诉法律援助,以化解纠纷、消除矛盾。

    通过网络咨询解答,达到了三个效果。一是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使无偿解答咨询这种法律援助形式从现实生活中延伸到了网络空间,使咨询人打破时间上的限制从而可以24小时全天候上网提问,打破空间上的限制从而可以节省咨询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的费用,切实方便了群众。二是提高了法律援助的质量,网络解答因为其非即时现场解答的特性,决定了解答人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更多的法律依据,根据提问人的问题作出更为准确详尽的回答,从而提高了法律援助机构整体业务水平。三是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通过网络法律咨询解答,切合了年纪较轻的咨询人的要求,达到了宣传法律援助的公益广告的作用,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有助于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48”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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