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市五项措施抓好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8-08-15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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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乡镇(街道)机关和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教育,使广大公职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和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是加强各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学法日”制度和公职人员学法例会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三是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基地,联合该市纪委、法院在法院刑庭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公职人员参加有关案件的旁听,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依法办事观念。四是建立乡镇(街道)法制教育培训中心,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公职人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五是乡镇(街道)人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辖区各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瑞安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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