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65001"%> 鹿城区“四项举措”建立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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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四项举措”建立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新机制
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15浏览次数:

  一是组织律师为村委会担任法律顾问。以“创业创新送法服务”活动为载体,为村委会搭桥牵线联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所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建立固定的服务关系,保障法律服务的经常性、持续性和稳定性。截止目前,该区共有30余名律师为50个村委会义务担任法律顾问。

   二是细化律师农村服务内容。制定《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办法》,要求农村法律顾问律师每月应至少与村委进行一次电话沟通;每季度至少到村走访一次;年底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各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到村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三是组建贫困村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挑选一批热爱公益事业的律师,组成了6人的贫困村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无偿为贫困村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强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农村法律顾问律师的日常监管,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村法律顾问工作日记制度以及走访、解答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制度、村法律顾问的案卷归档制度等各项制度,积极受理和查处村民委员会对受聘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投诉工作。  

     (鹿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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