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城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现“五化”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8-08-22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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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五化”目标,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接收的矫正对象无一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工作制度规范化。制定了《鹿城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日常管理、社会志愿者聘用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当前形势及时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应急预案》,确保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工作管理协调化。定期召开公、检、法、司部门联席会议以及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经常召集法院刑庭人员和司法所长进行座谈,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矫正队伍多样化。广泛动员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后成立了由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矫正对象近亲属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对矫正对象实行一帮一、多帮一,有效扩大了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是个案矫正特色化。在实施矫正过程中注重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对每个矫正对象采取不同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案矫正。双屿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启动心理矫正工作,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五是帮教工作经常化。积极协调组建社区矫正工作公益劳动基地,在帮教工作中充分结合法制宣传、卫生大清理、温瑞塘河整治等活动组织矫正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公益劳动。同时,分类分期分批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等学习教育,确保帮教工作经常化,有效增强教育改造效果。 (鹿城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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