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范立法研讨会在温州召开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8-08-07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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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5日,司法部在温州召开了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范立法研讨会,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主持会议,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以及吉林、上海、浙江、江西、山东、重庆、河南等七个省(市)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负责人、西南政法大学邹明理教授参加了会议。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徐昌桂到会并致欢迎词。 会议再次研究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送审稿)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管理办法》(送审稿),认为这两个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已经成熟,建议司法部颁布施行。会议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做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范》(草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草案)、《司法鉴定人诚信管理办法》(草案)、《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对《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鉴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基准价应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收费基准价过低,将严重制约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其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由国家财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霍宪丹在会上传达了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批示精神,简要介绍了当前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状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霍宪丹指出,当前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管理工作的重心从准入管理转向制度管理;要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努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通过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鉴定能力和鉴定质量。要求浙江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推广。
会议期间,霍宪丹一行考察了浙江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听取了温州医学院党委书记兼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陈肖鸣关于对浙江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及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开展业务情况的介绍汇报。
(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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