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温州市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的通知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9-10-16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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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为了宣传律师制度,弘扬律师精神,树立律师形象,经市局、市律协研究,并报请市领导同意,决定召开温州市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管科长,执业20周年以上老律师,全体执业律师,市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时间、地点
会议于10月23日(下周五)上午9:00在市人民大会堂(市政府北面)一楼主会场举行。
三、主要内容
回顾总结30年来温州律师行业的主要成绩,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律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分别确定1名局(所)领导担任领队和联系人,并将名单上报市局律管处。与会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陈微微 联系电话:88371820。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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