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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
办理地点: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联系电话:88372906 88372907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设立依据: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执业登记机关予以执业注销:
1、因调离、辞职而停止执业的;
2、因被辞退、开除而停止执业的;
3、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
4、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申报条件:
1、已被所在执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2、自动放弃继续执业权利的;
3、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
4、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申报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办理程序: 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执业登记机关办理执业证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