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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
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21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指南:

办理机构: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

办理地点: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联系电话:88372906    88372907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设立依据: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执业登记机关予以执业注销:

1、因调离、辞职而停止执业的;

2、因被辞退、开除而停止执业的;

3、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

4、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申报条件:

1、已被所在执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2、自动放弃继续执业权利的;

3、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

4、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申报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注销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办理程序:

        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执业登记机关办理执业证注销登记。
表格下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登记表填写范本.doc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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