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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21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指南:

办理机构: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

办理地点:温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处(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联系电话:88372906    88372907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设立依据: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原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终止聘用关系的证明和拟应聘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应聘的证明,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申报条件:

  1、与原执业单位聘用合同已到期或者已经和原执业单位解除聘

  用合同;

  2、与原执业单位已办结相关手续;

  3、已经拟聘用单位同意并签订拟聘用协议的。

申报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2、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3、原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已结清财务,业务档案、办公用品已移交完毕的证明;

  4、原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离所的证明;

  5、原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流动的证明;

  6、新拟聘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拟聘用证明;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办理程序:

        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申请材料,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将变更所需材料报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核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表格下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填写范本.doc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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