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南县“四个对接”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建设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09-11-09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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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南县委、县政府出台《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探索构建诉调网络、诉调程序、诉调效力、诉调能力四个对接机制,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
一是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为抓手,推进诉调网络对接。在县人民法院,龙港、金乡、矾山法庭分别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承担涉诉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并根据案件情况,对人民法院立案庭介绍移送的案件进行调解,同时引导当事人协商选择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法院和司法局,法院各审判庭和各乡镇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相衔接配合的三级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动向,沟通工作情况,使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的放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是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推进诉调程序衔接。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执行调解四大工作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纠纷,积极鼓励、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委托驻院人民调解窗口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对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庭审全过程中委托具有相关处理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调解;对已经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的案件,吸纳相关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对在民商事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认为适宜和解决且当事人同意交由人民调解组织和解的案件,委托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和解。
三是以严格执行两个文件为抓手,推进诉调效力对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商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轻易否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实现了人民调解协议和法庭调解在法律效力上的对接。同时,各法庭结合当地实际和具体案情,办案法官找准案件争议焦点,采用证据分析法、明示诉讼风险法、换位思考法、稀释前怨法等调解方法,把握法理与情理的结合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达到及时解决。
四是以强化业务培训为抓手,推进诉调能力衔接。司法局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技能;人民法院通过选择典型案例以案析法,邀请旁听庭审以案学法,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通过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定期选派法官评阅人民组织调解协议书,指出不足之处,帮助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
(苍南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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