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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通知公告
温州市司法局关于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28浏览次数: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温州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直接缴纳260元报名费。

  网上缴费系统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和支付宝帐户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网报号和密码。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zjsft.gov.cn/)下载并查看浙江考生网上报名流程演示录像、报名流程图、网上缴费注意事项、常见问题解答等。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每天09:00—11:30,14:00—

  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报名人员必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3、确认地点为温州市司法局(学院中路291号)。可乘坐24、27、32、38、42、55、66、71、206、301路公交车至桃源居站下车。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报名人员,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异地(户籍不在温州)报名人员,须提交在我市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交打印版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现役军人须提交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三、其它事项

  1、现场确认须由本人办理。

  2、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查阅5月26日《法制日报》或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了解有关规定。

  3、国家司法考试的后续重要事项(成绩查询、分数核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将在温州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www.sifa.gov.cn/)上公告,其它事项将以短信息告知考生,请予关注。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88368816、88369543、88368889)5月31日起接受咨询。

              

                                                                                                                      200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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