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各类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23335件,调解成功率96.58%,协议赔偿金额51132万元,调处纠纷数量与全市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总数相当。图为苍南县人民调解员开展的流动调解庭调解现场。(图片由市司法局提供)
我市活跃着一批被称为“白忙官”的人民调解员,由于他们的存在,每年两万来件民间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核心提示
小到居民家里漏水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到人命关天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市活跃着一批被称为“白忙官”的人民调解员。因为他们的存在,我市每年两万来件民间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曾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乐清某幼儿园接送车上小男孩非正常死亡事件、财富中心巨型广告牌压伤轿车事件等,最终能妥善得以解决,均离不开人民调解员艰辛的努力。
案例一: 平息男孩死亡赔偿纠纷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但对于屠某来说,半年时间过去了,儿子的音容笑貌仍经常浮现在眼前,他说:“我每天都恍恍惚惚,不知道要干什么。”
事情要从去年8月12日说起。屠某年仅5岁的儿子小屠,被发现死在负责接送乐清市某幼儿园学生的一辆接送车上。小屠平时比较活泼,也有点调皮,事情发生后,爱子心切的父亲屠某难以接受。
根据屠某妻子回忆,事发当天上午,接送的面包车来接小屠上学,她自己也搭乘这辆面包车去上班,母子两人一起坐在靠近司机驾驶位的后排。“你要听老师的话,到幼儿园再喝这瓶酸奶。”小屠的母亲中途下车,还不忘记吩咐小屠。可到了当天下午,却被告知小屠的死讯。
悲剧发生后,小屠的死亡真相,最终需要经过警方的调查,但当务之急面临着如何赔偿的问题。幼儿园、接送车的车队、小屠家属三方矛盾一触即发,幼儿园为此曾一度中止上课。
该市白石镇司法所所长吴礼吾主持这场棘手的谈判。据吴礼吾介绍,事情发生后,他们很快就介入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幼儿园、接送车的车队共赔偿小屠家属66万元。“这在白石镇创下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吴礼吾称,经过调解,幼儿园、车队均意识到自己有错在先,既然人死不能复生,只能通过高额赔偿安慰小屠的家人。
案例二: 广告牌砸伤轿车事故调解
今年2月12日傍晚,市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楼下的一幕让人触目惊心:一个重达10吨的巨型广告牌被大风吹倒,砸伤停放在广告牌下面的十几辆轿车。
市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是我市知名的写字楼,里面驻扎着多家公司,事发时一楼至五楼的财富购物中心正在装修。被压在广告牌下面的不乏路虎、宝马、奔驰等名车。
史小姐的爱车在广告牌倒塌中很受伤,当时在现场的工作人员答应赔偿,可事后却出现了反悔。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包括史小姐在内的16名车主抱团维权,一度将车子堵住财富购物中心大门。
据介绍,广告牌由珊瑚广告企划有限公司设立,上面发布的内容是财富购物中心招商广告,负责广告牌下面的车辆停放管理是财富中心物业中心,对于事故责任问题,上述三方各有各的说法。
鹿城区南浦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介入后,经过协商达成初步协议,珊瑚广告企划有限公司与财富购物中心各出3万元,先让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但最后财富购物中心不同意出这3万元。
南浦街道宏景社区主任叶德春说,史小姐等16名车主陆续拿着车辆定损单和发票到社区,维修金额共需4.8万元。珊瑚广告企划有限公司同意出3万元,剩下的1.8万元没了着落。最后通过与财富中心物业中心联系,物业中心同意出1.8万元。可车主有这么多人,意见也要统一好, 叶德春就一一与车主联系,征询他们的意见。经过半个月的努力,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当事三方皆大欢喜。
“这避免了一场官司,当事几方都耗不起。”叶德春为事情处理的结果感到高兴,并向车主发放了这笔维修费用。对于这样的结果,史小姐也感到满意,“到法院打官司,可能要花费几个月时间,我们时间赔不起,身体吃不消。”财富中心物业中心表示,在事情得到解决后,车主与物业工作人员照常打招呼,并没有因此发生不快,从而没了后顾之忧。
协议调解赔偿额达五亿
这两起案例之所以得到高效率、低成本的成功调解,与人民调解员的努力息息相关。
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的建设率达到100%。按照“职工人数达2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调委会”的要求,今年全市新建非公企业调委会822个,企业调解员2820人,建立集贸市场调委会7个,外来人口集聚地调委会9个。这些调解组织建立后,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渠道之前,通过人民调解员低成本、高效率地予以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据市司法局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已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77名。2008年,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509件,2007年465件、2006年385件、2005年381件、2004年362件。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市成功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民间纠纷一直在增加。去年,全市各类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23335件,调解成功率96.58%,签订调解协议10727份,协议赔偿金额51132万元。调处的民间纠纷案件,与我市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总数几乎等同。
据统计,去年我市54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案件5016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案件17306件,办理行政诉讼代理案件109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590件,全年业务收入达到2.09亿元。不同的是,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不得收费。这些人民调解员在调处民间纠纷时不但没有报酬,有时候反而要自掏腰包,贴进通讯费、交通费,是名副其实的“白忙官”。
磨破嘴皮当事人无隔夜仇
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既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又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调处矛盾纠纷得心应手,把大批矛盾化解在基层,能消除许多社会隐患。
面对复杂多变的“谈判”,人民调解员更多的时候需要磨破嘴皮。吴礼吾、叶德春就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如市区一对老人因生病原因选择“劳燕分飞”,女方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叫来双方子女后,经过多次做工作,男方最后赔偿女方3万元了事。一名江西籍建筑工人在乐清农村盖房子时不慎坠落身亡,其家属要求赔偿却遭到阻力,为此到乐清白石镇政府讨说法。经过多日调解,房东与包工头赔偿建筑工人家属18.5万元。“一起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明白事理、好说话,一天就可调处成功。如果当事人都倔,有时磨破嘴皮,花费很多时间精力,才能说服当事人。”叶德春如是说。
司法助理员刘万定退休后受聘担任龙湾区永中街道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当地一起经济诉讼案件,官司打了7场仍然没有了结。刘万定介入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5天后即成功调处这一棘手案件,此事被广为流传。
据介绍,人民调解要经过申请、受理、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等程序。调解后,当事双方大都握手言和,调解结果自然成了“终审判决”。
不上法庭免费化纠纷
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池仁基告诉记者,“一场官司,三辈子仇”,打官司耗时耗力,即便是赢了官司,执行时也不一定顺利。人民调解遵循合理合法、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以说服教育、友好协商的调解方法,可以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化解纠纷。
“调解最大的优点就是高效、便捷、免费。举个例子,打一个普通的民事官司,一审加上二审,前后可能需要花费近1年时间;以一个标的额为10万元的民事纠纷计算,大约需要花费案件受理费上千元,这还不包括请律师的费用。而人民调解员也许就一二个小时,甚至几十分钟就可以成功调解,更重要的是人民调解是免费的。”池仁基说,如果双方闹上法庭,当事人就可能祖祖辈辈不相来往,这一点在农村尤为突出。成本低、效率高,互谅互让、不伤感情,这是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最大理由。
池仁基说,目前尤其是一些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往往需要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如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有可能将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好社会稳定。
亟待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是人民调解的主要方面。然而,随着公民自我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民事诉讼案件逐年递增,仅靠人民调解单一机制还远远不够。据介绍,目前解决纠纷机制包括诉讼、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解等多种类型。
对于人民调解,我市一些律师认为,人民调解这种非诉讼解纷机制,不具有最终权威性,人民调解所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书常常得不到履行。经过辛辛苦苦调解达成的协议得不到履行,欲实现权利只能重新诉诸法院,实际上要付出双倍的成本。
在各种解纷机制中,法院运用裁判权对纠纷作出裁决,讲究实体与程序公正,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力,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案件较多等诸多原因,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跟上案件数量的攀升,加之诉讼固有的局限,必然会带来民事纠纷解决时间延迟与案件积压等情况,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
对此,有关人士呼吁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主体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从而有效解决各类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根据利益权衡选择不同的处理机制,使纠纷得到及时、合理、有效地解决,为社会创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