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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率先启动“诉调对接”工作
字体:[ ]发布日期:2009-08-19浏览次数:

        日前,瓯海区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 “诉调对接”工作在瓯海正式启动。这项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深入调研,宣传发动。前期安排人员多次到基层进行调研,召开基层调解人员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组织人大、政法委、法院、财政等有关人员到外地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通过结合法律咨询、普法工作对“诉调对接”有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提出方案,取得共识。借鉴全国各地实践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针对瓯海实际明确了“诉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操作流程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起草了《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具体方案》,提出“诉调对接”采取一步到位的方案,即在各个法庭成立调解室(名称确定为民事纠纷调委会),招聘专职调解人员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为开展“诉调对接”前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规范运作,从高起点。“诉调对接”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格按照《诉讼法》、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瓯海区司法局还与区法院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及相关考核、培训、奖惩等制度,规范“诉调对接”工作的各项流程,提高“诉调对接”工作质量。

        四是领导重视,财政支持。瓯海区“诉调对接”工作得到了区领导高度重视、财政大力支持及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芳铭、副区长李无文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询问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并成立了“诉调对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瓯海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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