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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防控甲型流感,请于9月19、20日二天早晨自测体温,填写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申报表》(市司法局www.sifa.gov.cn下载,也可到市局后二楼2202室领取),不提交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相互转告。
因防控甲型流感,进入考场会相对较慢,请务必提前到场,以免耽误考试。
温州市司法局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