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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瓯北设诉调对接办公室 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
字体:[ ]发布日期:2009-09-09浏览次数:
        最近,湖南青年刘某在永嘉瓯北一家涂布加工厂工作时,被涂布机轧断了手指。刘某要求工厂赔偿工伤损失,但索赔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款数额起了纠纷。刘某当即向瓯北法庭起诉。

  永嘉法院瓯北法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案导入法庭新增设的“诉调对接办公室”先行调解。经过瓯北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金月耐心地劝说调解,一天时间,双方就达成一致意见:工厂主李某在支付刘某医疗费用的同时,赔偿刘某约4万元工伤损失。两天后,刘某拿到了所有赔偿金。

  诉调对接办公室成立两周调处5起案件

  8月25日,瓯北法庭和瓯北司法所,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手成立了“瓯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办公室”,以此作为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长期规范运作的机构。

  诉调对接,是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一种“无缝对接”。对未经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再经法院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为其出具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已立案审理和进入执行程序的民商事案件,也可通过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

  “瓯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办公室”成立两周内,即成功调处5起案件,涉及生命权纠纷、健康权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

  瓯北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了对群众日常生活矛盾纠纷的调解,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多元化选择,同时提供了时空上的便利,并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节约成本。同时还为缓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稀缺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了有利条件。

  简化工作程序调处案件可口头起诉

  为老百姓化解矛盾提供一条便捷、经济、高效的解决途径,是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目的。

  瓯北法庭规定:对于经诉调对接办公室调处的案件采取更为便民的诉讼措施,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案件当事人如果需要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一般可以到法庭口头起诉,法庭应及时予以立案,交由法庭速裁法官依法审核。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庭当场由电子签章机印制裁判文书,并当场送达,即时生效。对涉及诉调对接的案件,法庭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在诉讼费上,尽量适用缓、减、免等优惠措施。

  组合网状诉调特聘专职调解员

  “瓯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办公室”融诉讼调解、人民调解、执行和解为一体,又具瓯北特色。

  瓯北法庭聘任当地两名专职调解员常驻诉调对接办公室,办理日常事务。诉调对接办公室聘用的专职调解员,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高威望、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技巧。

  为保障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瓯北法庭和瓯北司法所共同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办法(试行)》,并建立了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相关工作,如实施“双驻”、“双员”制度。“双驻”,是指由瓯北法庭和瓯北司法所互相派工作人员,整合资源,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开展调解工作;“双员”则是要求法庭工作人员联系辖区内各村、居的调解员、治保员,就他们的联系方式建立名册,以便掌控基层涉诉动态,在必要时取得他们的协助,从而组合成网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瓯北增设“诉调对接办公室”——

  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无缝对接”

  相关链接>>>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捷、方便、成本低等优势,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浙江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期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目前,我市各地也相继展开相关工作,除永嘉法院在瓯北法庭试点之外,瓯海区近日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在瓯海法院梧田、三溪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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