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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提出“七大工程”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
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9浏览次数:

  1月21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乐清市局分别召开局党组会和全局工作人员会议,认真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并结合乐清实际,从司法行政的职能出发,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在“强基层、优服务,抓规范、保平安,重民生、促稳定,带队伍、谋发展”上求得新突破,提出了“七大工程”。

  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力抓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社会和谐“维稳工程”;

  二是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全力抓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作,着力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社会发展“服务工程”;

  三是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在加强刑释解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平安工程”;

  四是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全力抓好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在弘扬法治精神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基础工程”;

  五是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全力抓好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社会公平“民生工程”;

  六是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全力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工作,着力在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活力司法“强基工程”;

  七是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公信力,全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教育,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发展的能力上有所作为,扎实推进形象司法“廉政工程”。

                                                                                                (乐清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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