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徐昌桂同志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履行职能服务大局 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并对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刚才,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对进一步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2009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任务,按照“突出五大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总体要求,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落实有效措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温州机场扩建项目拆迁安置群众信访和纠纷的化解,并就温州七都大桥工程拨付工程款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积极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为100家重点企业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挽回经济损失3.523亿元。举办“律师对话温州经济”电视论坛,以律师的专业角度对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温州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剖析,受到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欢迎。积极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已有3447个村居实施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了58.8%。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更加到位。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组建并挂牌运作,成功调处12件,涉及金额38.9万元;“诉调衔接”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全市现已有8个县(市、区)在基层法院设立了6个人民调解工作窗口,在法庭设立了7个人民调解工作窗口;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机制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继续推进,乡镇专职调解员的设置达到80%;非正常死亡案件调处力度不断加大,成功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626件,同比增长22.9%。劳教场所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全年共收容劳教人员1292人,现有在册劳教人员1413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得到广泛运用,工作管理措施不断强化,全市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207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865名。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共接收归正人员4908人,已纳入帮教4770人,帮教率为97.2%。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建立法律援助网上审批平台,深化构建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全面推广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并在全省得以推广;建立异地法律援助互动工作平台,分别与湖北省黄石市、荆州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等3个省市级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异地法律援助互动合作关系,为双方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新网络,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率达到99.7%,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点或法律援助联络员建成率达93.65%。全年共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27件,同比增长13.3%。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直派司法所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和新的改善,全市应建万人以上直派所212个,现已建成直派所110个,占全市应建直派所总数的52.4%;已累计完成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186个,占“十一五”规划建设总指标的96%。司法所队伍力量不断增强,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新增基层司法所人员(公务员)29名,司法协理员109名;有42名机关工作人员被充实到基层司法所。
同时,我们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办案数量和业务收入都有明显的提高。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有483人通过司法考试。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制度,司法行政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者“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得到了健全和完善,文明机关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文明机关复评。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依法行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内部审计、法学研究、信息宣传、后勤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亲切指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归功于全系统上下的团结奋斗和扎实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局党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尤为可贵。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律与运行特点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把握。
一是紧紧依靠党政领导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再上台阶的根本保证。司法行政机关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正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我们的人员编制、业务经费才有了基本保障,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得以全面开展,这都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才能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化。二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建设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台阶的有效途径。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是各项工作的最终承担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最终都要靠基层去实施,去落实。司法行政工作要发展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基层工作,把基础夯实打牢。三是全力攻坚薄弱环节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台阶的关键所在。我们抓住人员少、基础差等薄弱环节,加大力度攻坚克难,使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众多工作业务也得到飞跃性的提升和发展。实践证明,要想司法行政工作整体上台阶,必须抓住薄弱环节,重点推进,才能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努力实现激发潜能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台阶的必由之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我们只有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为积极,激发潜能、超越自我,才能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我们还有许多不足。从主观上看:一些干部思想因循守旧、观念落后,进取意识、创新热情不足,对所担负的职能认识上有偏差,发展思路不清,目标不明确,工作重点不突出。从客观上看: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体制性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编制不足,人员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攻坚克难,下大功夫,尽快解决。
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当前我市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也应当看到,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可能增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劳教(强戒)人员数量增多、结构复杂,改造难度加大,保持监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经济发展回升向好过程中,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领域如何服务经济加快发展面临新的考验。
在看到严峻形势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利条件。省“两办”和省财政厅分别出台的“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制定出台的“直属司法所管理暂行办法”等措施,将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随着创建“平安温州”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全系统整体工作连上新台阶,领导关心、群众认可,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外部环境不断优化,班子队伍精神振奋,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综览当前形势,希望多于困难,机遇大于挑战。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关注民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也要冷静看待不利因素,积极应对挑战,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作出不同寻常的贡献。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大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加快经济增长的“三大服务”,切实加强影响社会稳定的“三项管理”,充分发挥保障民生的“三种作用”,积极推进促进发展的“三个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努力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实现新突破,为开创温州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谐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第一要务”理念,努力抓好“三大服务”,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始终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要紧紧围绕“保增长”这个中心目标,继续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
要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若干意见》(浙司〔2008〕171号)文件要求,把服务项目投资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优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重大经济项目工地进行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继续做好温州永强机场改(扩)建工程的法律服务,组织专家律师协助政府妥善处理村民的拆迁安置等问题。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在甬台温铁路、诸永高速、温州绕城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采取集中办证、驻村(点)办证和进行政策引导等办法,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要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政府或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进一步搭建法律服务企业发展平台,继续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从法律视觉帮助企业分析和梳理出存在的法律风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认真梳理、分析、总结企业“法律体检”的总体情况,对共性问题(或行业规律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结合企业“法律体检”情况,聘请省内知名律师、法律专家或优秀律师,免费对重点企业的领导、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指导优秀律师和法律顾问,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法律宣传讲座,提高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强化律师顾问团和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扩大法律服务经济发展的覆盖面,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企业发展的层次。
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公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预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公证信息员队伍建设,力求全市(除三个区以外)8个县(市)万人以上乡镇农村公证信息员的聘用率达到100%。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村委会、民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此外,还要有序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优势,让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融入中心、进入大局。要深入研究“四类”法律顾问的组织形式、职责范围、服务内容和运行模式,出台相应文件,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运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制度”的社会认知度;促进政府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理念,推动解决乡村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的经费保障问题,确保法律顾问工作长效发展。要教育引导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强化社会责任感,树立奉献意识,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二、不断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全面加强“三项管理”,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基础,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务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在措施上落实有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努力在“保稳定”工作中有更大作为。
要全力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着力构建以人防为核心、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手段的“三道防线”,继续完善场所安全稳定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大机制”,不断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物品“四类重点管理”,进一步落实民警直接管理、现场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四大措施”,努力形成严密、有效的安全稳定防范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着力完善集管理、防范、控制于一体的管理体系。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充分运用教育、管理、劳动三大教育改造基本手段,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完善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改造,重监管、轻教育的倾向。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戒毒工作效果。
要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9〕169号)文件精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温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处罚办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电子平台的运用效果。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提升教育矫正效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措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与发展。
要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安置帮教组织机构,积极推进安置基地建设,不断加强衔接、帮教、管理、安置等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继续发挥亲情帮教可视电话和归正人员“回归基金”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对归正人员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同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保障世博会平安。要认真组织实施世博会“护城河”工程,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管控能力;要坚持以化解矛盾为工作主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突出矛盾化解,提高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
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三种作用”,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来服务和保障民生
民生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谐,是我们最大的公务。这就要求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始终把群众需求作为根本追求,下大力气,千方百计解决好事关民生的各类问题。
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主力军”作用。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和《市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县(市、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作用。继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专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工会维权、消费维权等相配套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矛盾纠纷。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深化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积极完善和推广在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做法,实现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人民调解四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每季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力推广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做法,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置率达到100%。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适时召开全市第八次人民调解大会,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和实务研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减压阀”作用。按照“增量提质、惠民便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工作,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法律援助网上审批平台,广泛运用互联网优势,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要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优先办理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工伤赔付、工资追讨等业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临街落地窗口建设,扩大法律援助机构布局,深化非公企业、外地在温商会及行业协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大力推进大学生进农村法律援助“巡诊式”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控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认真落实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筹备全市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加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确保法律援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防火墙”作用。经济转型期也是矛盾多发期。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才能有效地降低社会矛盾纠纷,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要协助市委政法委承办“平安温州”栏目,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资源,通过对不同阶段发生在我市的群体性事件、涉法涉诉案件以及涉稳案例进行情景再现和法律评析,帮助广大电视观众从法律的视角对众多法律事件进行是非辨别和法律评判,为服务保障民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制舆论导向。同时,与温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交广律师热线”栏目,通过律师坐镇电台直播室接听听众热线,或者通过电话连线直播室,解答听众的疑问,力求做到面对面法律服务、零距离法制宣传。探索法制宣传新形式、新领域,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工作。创新“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新办法、新途径,切实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新水平,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基础。要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总结法制宣传工作经验,研究提出“六五”普法规划意见,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
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思路,在乐清市建立“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有利于职能整合的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手开展市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法律服务职能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整合,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中心,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维权中心,以教育培养基层和企业法律骨干为主导的法律培训中心。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审监分离、上下衔接、运行顺畅的原则,梳理行政职能及相关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处(科),将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
四、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着力推进“三个建设”,以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来引领司法行政的全面发展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根基,保障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司法所建设“4321”工程的扫尾工作,确保全市193个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要在各县(市、区)分别建成两个以上高规格的规范化达标示范司法所,发挥示范所的辐射效应,并全面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抓好《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力争在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县(市、区)司法局派驻的司法所,直属所建设率要达到80%以上。要根据省司法厅即将制定出台的《浙江省直属司法所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直属司法所的场所布局、机构设置和业务开展。要积极争取省厅在司法所人员编制上的更大支持,逐步解决我市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全面推进劳教所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劳教场所的建设标准,加快强制隔离戒毒大队续建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基层劳教所工作新格局。
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劳教干警队伍、公务员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等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依法诚信执业能力。年内,市、县(市、区)司法局都要分层次、分行业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建立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大练兵长效机制。要加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不同职业特点,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道德约束,严肃职业纪律。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执业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司法行政“三支队伍”执法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更加注重从“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律师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继续深化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认真践行各项法律服务承诺,不断改进服务态度,研究制定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方式和措施,促进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位升级。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坚定信心迎挑战,全力以赴破难题,凝心聚力促发展,争先创优谋跨越,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开创温州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谐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在这里代表局党委,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同志们新春愉快,工作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