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司发〔 2010 〕27 号
各县(市)司法局,市直属各公证处:
现将《2010年全市公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2010年全市公证工作要点
温州市2010年度公证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公证“一法三规章”,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农”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质量为着力点,团结和带领全市公证队伍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优势,不断增强和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维护和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证工作,努力推进我市公证事业实现新发展。
全市公证行业要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公证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与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在公证实践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开阔视野,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和将来一段时期,我市仍将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市公证行业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职能优势,增强服务能力,重点做好十二个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涉及重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分配、政府廉租住房配租等方面的公证业务,确保政府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公证业务,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实力出谋划策。三是认真开展企(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破产清算公证业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集体财产流失。四是认真开展不动产公证业务,加强同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认真办理涉及不动产的继承、赠与、买卖、委托等公证业务,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诚信。五是认真开展股权转让公证业务,帮助企业及时完成兼并重组、实现转型升级。六是认真开展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业务,盘活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有效抵押物和质押物,帮助企业疏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流动资金状况。七是认真开展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公证业务,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等决议行为,帮助企业走上依法健康发展之路。八是认真开展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方面的公证业务,通过办理提存等公证业务,促成交易的顺利完成,保障交易安全。九是认真开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公证业务,通过办理保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公证,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业、创新,改善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十是认真开展促进企业参与国际投资与贸易方面的公证业务,帮助企业运用公证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开放型、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十一是认真开展抵押货款等金融类公证业务,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有效化解和降低金融风险;十二是认真开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业务,扩大该类公证文书的使用范围,有效预防和化解债权债务纠纷,确保债的履行。
三、坚持拓展涉农公证服务领域,努力维护农村的长期繁荣与稳定。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全市公证行业要不断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等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公证工作中去。一方面要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的作用,扩大公证在农村的社会影响力。截至2009年底,全市8个县(市)的176个万人以上的乡镇都配置了农村公证信息员,2010年要争取农村公证信息员在每一个乡镇都能配置到位。继续加强农村公证信息员的公证业务培训和公证服务需求信息交流工作。各县(市)局要监督指导公证处组织农村公证信息员参加一期农村公证信息员公证业务知识培训班、召开一次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信息交流会,组织农村公证信息员在每一个重点乡镇开展涉农公证知识宣传,围绕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扩大公证在农村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农村群众的公证意识。各县(市)局要指派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处主任深入基层农村开展农村公证信息员调研工作,建立农村公证信息员日常联络机制,搜集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信息,扩大涉农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增强公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在基层农村中的社会影响力,维护农村的长期繁荣与稳定。另一方面,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目标要求和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论证工作,找准切入点,把好结合点,突出重点,努力拓展涉农公证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经营、建立健全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设立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推进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旧村改造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农业科技创新、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落实公证便农服务举措,维护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涉农公证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各公证处要努力开拓公证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新领域,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县(市)局要积极主动地指导公证处加强同农业、林业、土地、房管、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公证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四、坚持完善公证监管机制,努力推进公证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当前,我们要通过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管和公证协会的行业服务,不断加快推进我市公证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步伐。今年,要继续落实好《温州市公证管理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并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全市公证办证自动化系统和建设全市公证管理信息平台。未安装公证自动化办证系统的公证处必须在今年完成公证办证自动化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已经安装使用公证自动化办证系统的公证处要进一步完善办证自动化网络,增强公证人员运用自动化办证系统的能力,不断提高公证办证效率。争取早日实现全市12家公证处公证办证系统联网,启动全市公证管理信息平台的创建工作。二是推进公证处的规范化、规模化创建工作,加大改善公证办公环境的经费投入,保障好公证法律服务所需的办公用房、办公车辆、办公电脑等设备的配置,完善公证档案管理设备、设施和场所,努力为当事人打造一个温馨、舒适、整洁、有序的办证环境。三是宣传、落实好上门服务、预约办证、双休日值班、电话咨询等公证便民服务措施,扩大公证法律援助的范围,让更广泛的弱势群体及时获得公证便民服务。四是增强公证人员参与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公证调研工作奖惩机制,督促每名公证员按时完成每年度撰写一篇公证调研文章或公证案例分析的调研任务。公证处应当督促公证人员积极撰写公证工作信息,并及时向公证管理部门报送公证工作信息。五是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合作制试点公证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全额拨款事业体制公证处深化改革,争取在公证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五、坚持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
我们必须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公证工作能够始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始终发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主要落实好三项工作:一要发展好公证员队伍,做到“质量优先、总量控制”。今后新加入的公证员原则上要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全市现有57名公证员,至2012年,我市公证员要控制在70名左右。努力创造条件解决没有纳编的公证员的编制问题,不断提高受聘公证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形成“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的工作机制体制,做到用事业引人、用感情用人、用待遇留人,不断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优化公证机构的人才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公证事业的发展后劲。二要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公证业务技能和公证管理能力。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处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公证实务和法律知识,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和公证实务运用能力。公证处要安排和落实好学习计划,自觉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在职培训,今年要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国公证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确保每名执业公证员足时保质地完成每年度不少于40学时的在职培训任务。三要加强公证机构的党、团组织建设。各县(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公证机构党团建设工作的指导,培养和吸收优秀分子入党,保持团组织的活力,不断壮大党、团队伍。在服务窗口落实党员、团员服务示范岗,以公证处党、团组织的名义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助等活动,不断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