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的通知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10-03-17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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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局机关各处室:
市局决定召开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市局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劳教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地点
(1)3月23日,在乐清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全体与会人员参加;
(2)3月24日—26日,赴宁波、嘉兴、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参加人员为:市局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三、其它事项
1、会议报到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时前,报到地点在乐清市国际大酒店(乐清市乐成镇乐怡路85号)。请各县(市、区)局在3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市局办公室(未参加考察学习活动的与会人员,23日晚须安排住宿的请在上报名单中注明)。
2、请参加外出考察学习人员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3、请各县(市、区)局将会议汇报材料以书面形式印制55份,于报到时交到会议报到处。
联系人:金世来,电话:88360915,传真:88369782。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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