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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引入第三方调解理赔机制
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7浏览次数:
       医患双方心平气和地将纠纷说清道明,最后达成调解协议,这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里时常出现的一幕。记者5月26日了解到,在充当医疗纠纷调解“中间人”角色半年来,该会已成功调解各类医疗纠纷50多起,占所有受理案件的七成以上。

  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成立于去年10月26日,而首次引入的第三方调解理赔机制,即俗称的“宁波解法”,缓解了原先以“小吵小赔,大吵大赔,不吵不赔”来解决医疗纠纷的怪现象。据了解,已顺利解决的50多件医疗纠纷,大多数是医患双方闹得比较僵,医院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市调委会调解员、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政委李永清介绍,出现医疗纠纷时,患者或家属基本上有四种解决方式,一是司法起诉;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三是走医疗鉴定途径;四是模糊调解,即由市调委会出面调解。在实际过程中,患方觉得走司法途径在时间和费用上“耗不起”,如果由卫生行政部门出面可能有偏袒,医疗鉴定则须解剖尸体在情感上接受不了,因此市调委会更能被患者或家属所接受。

  除了“身份”上的优势外,市调委会工作人员专业的调解方式、贴心的处事态度,也让委托调解的双方觉得放心。因为调解员中有学医的、有学法律的、有擅长平息群体性事件的、还有的则通晓保险理赔,因而在争议双方各自表述完意见后,他们就能大概掌握这起纠纷的症结所在,安排下一步调解工作。此外,由于调解员们都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因此与患方沟通上就比较顺畅。

  据了解,已被成功调解的纠纷其理赔金额均在1至10万元之间,纠纷领域主要集中在心脏搭桥、脑疝、脑血管瘤等高难度手术。

  “医疗结果不理想,再加上医护人员态度不佳,老百姓就很难理解一些可能合理的治疗结果。”李永清表示,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发生纠纷时医者更要将心比心,给患者或家属更多有人情味的关怀,这样就可能避免一些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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