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副书记朱贤良要求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10-07-23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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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要求抓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朱贤良指出,当前,我市各类矛盾纠纷大量存在。上半年全市信访工作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非访、越级访有增多趋势。历年遗留的市级重大不稳定因素,以及新排查梳理出来的重大不稳定因素,量大面广,化解和稳控的任务都非常繁重。一些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需要加大力度化解,及时疏导群众情绪。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比较多,“借尸闹事”现象比较突出。对此,必须进一步深化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治理预防,从苗头中发现问题,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朱贤良要求,要大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针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的问题,一定要严格落实限期化解、销号通报等制度,抓好领导包案责任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化解的,包案领导一律要到市里作情况说明,并在全市范围通报。要高度关注非正常死亡引发的“借尸闹事”现象,切实探索一条依法引导、规范处置的路子。在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积极引导涉事单位妥善处置,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不能等事情闹大之后,甚至发生规模性的抬尸堵塞交通、到政府机关群访、网络大肆炒作之后,才引起重视。要抓紧研究,尽快建立完善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途径、程序等机制。
朱贤良强调,要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可以发现凡是经调解解决的案件,反复率就很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多在判决或裁定案件之列。对此,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按照“全领域拓展覆盖,全方位机制衔接,全系统能力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和机制建设;总结提升瓯海等地的试点工作经验,抓好警调衔接推广工作。进入司法渠道的案件,一定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尽可能依法多调少判,减少新的信访案件产生。同时,深入贯彻全市第八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攻坚行动,不断加强区域性、行业性新型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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