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11-11-02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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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
根据省司法厅通知,现定于2011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20、下午14:30——17:00,在温州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发证窗口(地址:学院中路291号)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各位资格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办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联系电话:88368816。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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