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敏来温调研公证工作△ |
| 字体:[ 大 中 小 ] | 发布日期:2011-12-21 | 浏览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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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敏在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省厅公证管理处处长杜归真的陪同下来温调研公证工作。调研期间,何敏副司长分别主持召开了事业和合作体制公证处主任座谈会,就事业体制公证处面临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合作制公证处进一步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各公证处将本单位人事制度、单位收支、人员收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何敏副司长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温州市公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证机构规范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何敏副司长指出,经与中编办商讨,中编办同意由司法部制定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公证事业的发展。司法部将在深入各地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缜密制定改革方案,对公证机构的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财税等方面进行统一指导。她强调,公证机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能趋利化,要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今后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方向将继续以自收自支事业体制为主流。
在针对合作制公证处管理指导的问题上,何敏副司长指出,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作制公证处的规范和管理;司法行政机关对事业体制公证处、合作制公证处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体制不同而予以不同的管理标准。
(温州市公证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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