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温州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直接缴纳260元考务费。
网上缴费系统提供工行、招行、建行、农行等多家银行的银行卡和支付宝帐户的网上支付服务,银行卡须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网报号,报名人员应牢记个人网报号和自己设置的密码。
3、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每天09:00—11:30,14:30—
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报名人员必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4、确认地点为温州市司法局(学院中路291号)。可乘坐24、27、32、38、42、55、66、71、206、301路公交车至桃源居站下车。
二、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报名人员,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交打印版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三、其它事项
1、现场确认须由本人办理。错过网上报名的,现场不予补报。
2、有关报名条件、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查阅6月1日《法制日报》或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3、经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
4、国家司法考试的后续重要事项(成绩查询、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将在温州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www.sifa.gov.cn/)上公告,其它事项将以短信息告知考生,请予关注。
温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88368816)6月7日起接受咨询。
2011年6月3日